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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2

北京科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06
            北 京 科锐配电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益最大化。该20,000 万元理财额度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
财,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第二节委托理财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相关的投资品种,但不包括衍生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
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属于相对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进行投资理财需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

    (2)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负责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的信息予以披露。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投资理财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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