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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50 深市 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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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北京科锐: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2-10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74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27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 542,369,011 股的 0.2342%,最高成交价为 8.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30 元/股,
成交总额 10,639,2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6 日、2 月 8 日、3 月 2 日、
3 月 18 日、4 月 7 日、5 月 6 日、6 月 2 日、7 月 2 日、7 月 21 日、8 月 3 日、9
月 1 日、10 月 10 日、11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1-083、2022-001、2022-009、2022-013、2022-027、2022-049、2022-058、2022-069、2022-076、2022-084、2022-085、2022-093)、《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3、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3,18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12%,最高成交价为 8.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12 元/股,成交总额 100,008,31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且回购期限届满,实施情况符合既定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性的说明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回购,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94),公司副总经理申威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23,044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27%)。截至回购期限届满日,申威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37,660 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13,186,100 股,加上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37,66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合计 13,223,760 股,已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票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票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应未转让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票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按照回购届满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3,223,760股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实施前                    实施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3,152,211    2.42%      26,375,971    4.8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9,216,800    97.58%    515,993,040    95.14%

  三、总股本                      542,369,011  100.00%    542,369,01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如果后续涉及股本变动,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05,696,843 股。公
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1,424,210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本次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亦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七、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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