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090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实施完成《2018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现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具体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安志钢、郭文亮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平台发布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公示名单》,将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并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编号:2016-119)。
4、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
日为 2016 年 12 月 23 日,授予价格为 11.84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17 年 1 月 3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科
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 1-00004 号),审验了公
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到 246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9,370,000.00 股出资款共计人民币壹
亿壹仟零玖拾肆万零捌佰元整(¥110,940,8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为
9,37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101,570,8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27,650,000.00 元,
实收股本为 227,650,000.00 元。
7、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编号:2017-00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37 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46 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为总经理申威,董事、副总经理安志钢,副总经理王建,副总经理朱明,财务总监李金明,董事、
董事会秘书郭文亮。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13 日,限售
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8、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实施完成《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937 万股变更为 1,592.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8,700.50 万股的比例为
4.12%。
9、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在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将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84 元/股调整为 6.88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在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将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3 万股调整为 107.1 万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8 名激励对象 107.1 万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授予价格为 4.9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
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张成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 万股限制性股票;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 245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35.8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38,700.50 万股的 1.64%。
12、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刘卓妮、韩明、唐国政、李金平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4,600 股限制性股票。
13、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张成伟、刘卓妮、韩明、唐国政、李金平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5 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68,600 股限制性股票。
14、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冯娜、连威、栾万娜、娄东刚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4,220 股(含认购的配股 21,420 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因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魏云、童旭逵、祁忠龙及杨菁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且公司已完成 2017 年度配股发行,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价格及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7.1 万股调整为
115.2624 万股,激励对象人员由 48 名调整为 44 名,授予价格由 4.97 元/股调整为
4.4025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5、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冯娜、连威、栾万娜、娄东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64,220 股限制性股票(含认购的配股 21,420股)。
16、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编
号:2018-131),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2624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授予价格为 4.4025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44
人,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
17、2018 年 8 月 2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 1-00108 号),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止的注
册资本及股本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支付回购
款合计 2,921,300.20 元,其中回购减少公司股本 432,82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88,480.20 元。
18、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编号:2018-13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激励对象 9 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432,820 股,占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总数 1,985.09 万股的 2.18%,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00,704,795 股减少至 500,271,975 股。
19、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实施完成《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2242 元/股,将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4025 元/股调整为 4.3425 元/股;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李大鹏、杜穗、郑爱芳、袁凤珍、刘大祥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8,900 股限制性股票;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 232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54,29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500,271,975 股的1.17%。
20、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