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2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如下:
一、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830,508.7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584,216.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58,421.69元,2018年1-6月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125,795.25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26,461,379.39元,减2017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0元,2018年6月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587,174.64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以及公司分红派息政策的稳定性,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同时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因预计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可能发生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或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符合公司股
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15.262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432,820股进行回购注销。因预计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可能发生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或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