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067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锐”、“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6月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配股比例、配售股份数量。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1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0号文核准。
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7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87,005,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16,101,500股。
3、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为 4.31元/股。配股代码
“082350”,配股简称“科锐A1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7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育先生承诺将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其可获配的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8年5月28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8年5月18日(R+1日)至2018年5月25日(R+6日),北京科锐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8年5月15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北京科锐/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说明书》,按照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
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日) 指 2018年5月17日
全体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
控股股东 指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北京科锐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7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87,005,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16,101,500股。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育先生承诺将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其可获配的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2.40亿元用于智能配电设备制造项目;4.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配股价格的确定需考虑尽量满足发行人募集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发行人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6、配股价格:4.31元/股,配股代码为“082350”,配股简称为“科锐A1配”。
7、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
8、发行对象:指截至2018年5月17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北京科锐全体股东。
9、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10、承销方式:代销。
11、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8年5月15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 正常交易
(R-2日) 上路演公告
2018年5月16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1日)
2018年5月17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日)
2018年5月18日至
2018年5月24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R+1日—R+5日)
2018年5月25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R+6日)
2018年5月28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
(R+7日) 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 正常交易
日
注1: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8年5月18日(R+1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350”,配股简称“科锐A1配”,配股价格4.31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科锐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3、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5月28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北京科锐股票将于2018年5月28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北京科锐股票于2018年5月28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8年5月28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8年5月25
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8年5月25日(R+6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结算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