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6-126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 246名激励对象9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2月23日,授予价格为11.84元/股。现将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
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21,828万股的4.58%。其中首次授予937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21,828万股的4.29%,占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93.70%。预留6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数21,828万股的0.29%,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6.30%。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24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可能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84元/股。在本激励计
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安志钢、郭文亮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已通过公司内部OA平台发布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公示名单》,将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8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并于2016年12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编号:2016-119)。
4、2016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
订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246名激励对象授予937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激励计划公告后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即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
月23日),公司未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直接影响股票价格的情况,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目前无需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日为2016年12月23日。
2、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46名,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937万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次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股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申威 总经理 20 2.00% 0.09%
2 安志钢 副总经理、董事 15 1.50% 0.07%
3 王建 副总经理 15 1.50% 0.07%
4 朱明 副总经理 15 1.50% 0.07%
5 李金明 财务总监 15 1.50% 0.07%
6 郭文亮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 1.00% 0.0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90 9.00% 0.4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47 84.70% 3.88%
(共240人)
预留部分 63 6.30% 0.29%
合计 1000 100.00% 4.58%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可 能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1.84元/股。
4、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
股股票。
5、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为总经理申
威,董事、副总经理安志钢,副总经理王建,副总经理朱明,财务总监李金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郭文亮。上述6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