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6-119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公示及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同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平台发布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公示名单》,将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8日。公示期限内,公司全体员工可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
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北京科锐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以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其说明。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之一: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北京科锐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