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1-037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在上海购买办公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在上海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人民币98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裕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海
市四川北路2261-2263号嘉兰大厦19层的商品房,总面积488.98平方米,主要用于公
司上海办事处和拟新设的外贸子公司的办公用房,具体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
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
本次购买资产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裕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1993年4月9日
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2261-2263号
5、法定代表人:齐家珊
6、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企合沪总副字第003851号(虹口)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市四川北路2261-2263号嘉兰大厦名义1901(建筑面积
244.49平方米)、名义1902(建筑面积244.49平方米)办公楼的所有权。
大厦座落四川北路,面向鲁迅公园、毗邻虹口体育场,交通便捷。
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沪房地虹字2003第02807号。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为
488.98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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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状况:
使用权来源:出让;用途:综合;地号: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207街坊3/1丘;
宗地(丘)面积:1515平方米,使用期限:1993年2月25日至2043年2月24日止。
2、定价依据
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卖方):上海裕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预购方):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①乙方预定该房屋总价(包含本次交易因乙方取得房产证所必须涉及的所有税
费)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
②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定金人民币贰佰万元,作为甲、乙双方当
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定金,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
价款。
③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乙方再付给甲方人民币为贰佰玖拾万
元作为该房屋房价预付款。
④该房屋交易中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⑤该房屋交房时屋内水、电、管道煤气、有线及闭路电视、宽带网线等设施安
装到位并处于可使用状态。
⑥在约定的预定期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
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⑦甲、乙双方商定,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签订出售合同(如乙方在上海
成立子公司,则其中一套房屋出售合同可由其子公司与甲方签订);出售合同签订
后60天内,由甲方负责办完该房屋所有一切出售手续,及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交
付乙方。
⑧若甲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第⑥条之约定的视为违约,并由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若乙方未能
于2011年8月25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定金支付给甲方,甲方可单方面取消合同。
四、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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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购买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在上海购置办公用房,一半用作公司在上海办事处的办公用房,用于市
场开拓、产品展示、客户接待、业务洽谈等综合业务;另一半用作公司拟新设立的
外贸子公司的办公用房,借助上海在国际贸易、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增
强公司产品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国际市场开拓和营销网络建设,吸引更多高层次的
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加盟公司团队,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
目标。
六、备查文件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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