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0-033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今日收到与江苏省科技厅签署的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合同(项目编号:BA2010094)。本项目主体内容见2010年3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的公告》,根据该合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委托本公司承担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的“大柴胡颗粒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科研任务并提供部分研究经费。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为采用现代化制剂技术开发大柴胡颗粒剂,实现大柴胡颗粒的产业化:
(1)进行产业化研究开发,实现全过程的在线质量控制,对产品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对临床应用进一步深入研究;
(2) 实现产业化建设任务,完成颗粒剂生产线的建设
(3) 与项目依托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通力协作,共同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将得到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拨款资助人民币600万元,其中于2010年拨款350万元, 2011年拨款2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于2010年拨款175万元,2011年拨款125万元,任务各方共同遵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将在收到上述拨款后,根据合同条款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拨款分摊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在2011年、2012年、2013年三阶段验收,在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转入当期损益,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