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高乐股份 股票代码 00234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少滨 陈锡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 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
东片 168 号 东片 168 号
电话 0663-2348056 0663-2348056
电子信箱 1421334889@qq.com goldlok@yeah.net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元) 161,427,301.54 183,651,628.91 -1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7,236,967.13 -35,553,563.70 -6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7,902,710.87 -36,113,351.16 -60.3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633,868.80 5,894,732.95 46.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04 -0.0375 -61.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04 -0.0375 -61.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6% -4.77% -4.3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851,208,242.49 928,612,114.21 -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98,931,702.64 653,608,384.65 -8.3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26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兴昌塑胶
五金厂有 境外法人 17.76% 168,260,600 0.00
限公司
杨广城 境外自然人 8.20% 77,630,868 58,223,631
普宁市新
鸿辉实业 境内非国有法 5.46% 51,701,101 0.00
投资有限 人
公司
陈冰纯 境内自然人 4.89% 46,318,080 0.00
王彦成 境内自然人 0.93% 8,837,600 0.00
普宁市园
林文化用 境内非国有法 0.68% 6,400,000 0.00
品有限公 人
司
普宁市新
南华实业 境内非国有法 0.64% 6,104,000 0.00
投资有限 人
公司
毛韦明 境内自然人 0.50% 4,744,900 0.00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0.34% 3,227,446 0.00
公司
张子和 境内自然人 0.33% 3,125,916 0.00 冻结 3,125,916
上述股东中: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普宁市园林文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杨氏家族控制的企业,杨氏家族为
动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包括杨镇欣先生、杨镇凯先生、杨广城先生、杨旭恩先生及杨楚丽
女士、杨康华女士。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上述十大股东中王彦成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814400 股,存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说明(如有)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因异度信息经营业绩不及预期,业绩承诺方须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83 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业绩承诺
方相关业绩补偿款,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
义务。2020 年 9 月 1 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本案正式立案,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公司已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对业绩承诺方名下资产采取财产保全
措施,公司已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和(2020)粤 52 执保 30 号《财产保全情况
告知书》,以及关于追加保全的(2021)粤 52 执保 21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由于部分资产的保全期限到期,
公司已申请续封,并已收到法院出具的(2021)粤 52 执保 49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
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已在本案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
收到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