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48 深市 高乐股份


首页 公告 高乐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高乐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高乐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杨锡洪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442,241,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6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3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7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3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76%。会议由公司董事杨锡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炳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反对6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7%;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38%;反对 6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47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提案《选举杨旭恩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其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广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锡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广龙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提案中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
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累积投票数

 序号  非独立董事  同意累积投票总  占出席会议有效  中小投资者同  表决结果
        候选人      数(股)        表决权总数的比  意股数(股)

                                      例

  1    杨旭恩        442,241,665      99.8341%          18      当选

  2    杨其新        442,241,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