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9 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安徽省马鞍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公司为原告,以曹林斌、潘哲、杨文龙、李俊毅作为被告,就双方合同纠纷一案向马鞍山中院
提起诉讼。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8)。
2022 年 4 月,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的(2021)皖 05 民初 134 号《民事判决书》。
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
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2022 年 4 月,公司向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雨山区法
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公司为原告,以曹林斌、潘哲、杨文龙、李俊毅作为
被告,就合同纠纷一案向雨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19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6)。2022 年 6 月雨山区法院以本案在本辖区内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由马鞍山中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为由,提请马鞍山中院提级管辖本案。
2022 年 12 月,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的(2022)皖 05 民初 255 号《民事判决
书》。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2)。
二、本次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划转的潘哲执行款共计 4,135,951.00 元。
三、本次诉讼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执行结果将为公司2023年度带来约4,135,951.00元的收益(未经审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银行业务回单;
2、执行结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