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16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 669 号,公司行政楼二楼股东会议
室。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邰紫鹏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 人,共计代表股份 159,497,74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023%。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56,911,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9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585,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9,46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9,46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9,46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9,46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46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7,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46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46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7,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468,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7,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