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2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22 年 5 月 6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5 月 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9:15 至 2022 年 5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 669 号,公司行政楼二楼股东会
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7 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邰正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 人,共计代表股份 181,816,94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46%。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 174,066,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89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749,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5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8,157,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3%;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1,642,54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1%;反对
17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82,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21%;反对17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1,629,64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
18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9%;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选聘会计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629,6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0%;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9%;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1,629,64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
18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9%;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1,629,64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
18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9%;反
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072,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408%;反对
7,743,97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678%;反对7,74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629,6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0%;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9%;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629,64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
18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9%;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629,6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0%;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9%;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