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7 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57,682,61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97 元/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999,977.5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479,245.2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3,520,732.29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出具了天健验〔2021〕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支付发行的相关费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共计 5,472,658.94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38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21 年
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额 10 月 19 日已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智能运维总包
1 服务平台建设 246,130,000.00 99,520,732.29 1,740,278.97 1,740,278.97
项目
2 激光及智能研 115,800,000.00 55,000,000.00 2,498,417.70 2,498,417.70
究院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69,000,000.00
总计 481,930,000.00 223,520,732.29 4,238,696.67 4,238,696.67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法相费用情况
序号 费用类别 不含增值税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支 拟置换金额
付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4,245,283.02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24,528.30 424,528.30 424,528.30
3 律师费用 566,037.74 566,037.74 566,037.74
4 信息披露费 188,679.25 188,679.25 188,679.25
5 文件制作费用 54,716.98 54,716.98 54,716.98
总计 5,479,245.29 1,233,962.27 1,233,962.27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发行相关费用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472,658.9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泰尔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尔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泰尔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