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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海宁皮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1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 年 4 月 9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丛培国、史习民、何斌辉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 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0〕1458 号审计报告,2019 年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12,606,923.45 元 , 加 上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452,398,998.88 元,扣除 2018 年度现金股利分配 26,934,952.30 元,2019 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38,070,970.03 元。按母公司 2019 年净利润提取 10%的法
定盈余公积金 11,260,692.35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26,810,277.68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82,745,046 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128,086 股,即 1,282,616,9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0.19 元(含税),共计派发 24,369,722.24 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 2,502,440,555.44 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19年度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000,033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8,729,417.46 元(不含手续费)。因此,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8,729,417.46 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
健审〔2020〕145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42,206.60 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17.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33.98 万元,同比下降 23.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000万元,营业利润30,0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7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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