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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44 深市 海宁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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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9-02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8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4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名,分别为徐侃煦先生、沈国甫先生和何斌辉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丛培国、史习民、何斌辉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9〕2238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131,602.1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510,809,962.43元,扣除2017年度现金股利分配153,929,405.52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63,012,159.10元。按母公司2018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13,160.2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52,398,998.88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8,086股,即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1元(含税),共计派发26,934,956.16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425,464,042.72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18年度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0,053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8,317,230.21元(不含手续费)。因此,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8,317,230.21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22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1,422.9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8.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22.24万元,同比增长2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000万元,营业利润35,0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和审计委员会提议,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17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