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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44 深市 海宁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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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4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8-02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2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

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8年4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玉中、于永生、翁晓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丛培国、史习民、何斌辉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8〕2098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

公司实现净利润363,534,247.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47,766,391.55元,

扣除2016年度现金股利分配64,137,252.30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47,163,387.23元。按公司 2017年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6,353,424.80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10,809,962.43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282,745,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153,929,405.52元人民币,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356,880,556.91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海宁皮城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

健审〔2018〕20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

入 188,437.82 万元,比上年度下降 1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26.23万元,比上年度下降45.2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0,000万元,营业利润50,8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和审计委员会提议,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解除<关于新疆(乌鲁木齐)海宁皮革城项目合作协议书>并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解除关于新疆(乌鲁木齐)海宁皮革城项目合作协议书并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8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