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3-01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宁市资
产经营公司通知,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完成融资(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或“本次交易”),用于本次融资的公司股
份数为700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股东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证券数量(万股) 购回期限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0.00 1年
二、本次融资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 占总股本 本次交易后持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海宁市资产 无限售流通股 21,248.36 37.94% 20,548.36 36.69%
经营公司
注: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94%的股份,通过其100%控股的海宁市市场
开发服务中心间接持有公司21.0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承诺未来六个月内用于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融资的公司股票数量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本次交易系融资行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的相关约定购回用于融资的公司股票;且本次交易待购回期间,标的
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
照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的意见行使。故本次交易实质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的持股变动,亦不存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
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五)购回期满,如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违约的,证券公司按照《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海宁市资产经营公
司承诺会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回购标的股票;
(六)公司将督促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