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2-01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 年 4 月 22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有法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四期项目 1#楼部分楼层给浙江卡森实业有限公司
的议案》。
公司拟出售四期项目 1#楼的部分楼层给浙江卡森实业有限公司。详细情况
请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四期项目 1#楼部分楼层给浙江
卡森实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钟剑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在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召开公司 2011 年年度
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
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