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1-029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星期
三)上午 9:00 在公司 105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杨旭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杨旭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22 年 12 月 10 日)时止。公司承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杨旭女士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杨超先生为
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2 年 12 月 10日)时止。
杨超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亚男女士、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22 年 12 月 10 日)时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聘任张亚男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张亚男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 聘任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张海波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附件:
1、杨旭女士
杨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88年3月,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巨力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河北巨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巨力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杨旭女士曾获得“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杨旭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建国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杨超先生系兄弟姐妹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会德、杨子系主要社会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旭女士未直接持有或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旭女士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张亚男女士
张亚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 1977 年,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巨力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发展计划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裁,公司设备供应部总经理、商品供应部总经理、总部销售部总经理,全球销售中心—市场管理中心总监,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张亚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亚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0.06%的股份,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亚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4 条和《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张海波先生
张海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 1978 年,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8 年到公司参加工作,历任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区总经理、浙闽区总经理、江苏区销售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巨力索具上海有限公司及华东区全面管理工作。
张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波先生未直接或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