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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40 深市 格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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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与淡水河谷印尼公司签署共同建设绿色镍资源的HPAL工厂的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8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淡水河谷印尼公司签署共同建设绿色镍资源的
        HPAL工厂的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就主要合作原则达成的合作协议,将在最终协议 中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后续若有最终合作协 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项目概述

    镍是世界新能源的关键矿产资源,镍资源的开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为保 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美”或“GEM”)电池材料业务未 来海外产能不断扩大对镍资源的战略需求,尤其是满足全球市场对绿色镍的需要,
 捍卫公司在全球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202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
 PTValeIndonesiaTbk(以下简称“PTVI”或“淡水河谷印尼公司”)在印尼总统的见 证下共同签署了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以零碳、智慧、良好的 ESG 标准为设计理念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建造一个镍资源高压酸浸绿色冶炼 厂(以下简称“HPAL 工厂”)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将来自 PTVI 一个矿区的部分 镍矿加工成符合市场标准规格的含镍和钴的混合氢氧化物沉淀产品(MHP)以及 积极考虑开发正极和前驱体工厂(下游工厂),共同打造世界一流的印尼本土技 术、本土人才的绿色镍资源园区,满足全球新能源转型对绿色镍资源的需要。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的初步约定,后续双方若有最终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PT Vale Indonesia Tbk

  成立时间:1968 年 7 月 25 日

  董事长:Febriany Eddy

  授权资本:993,633,872,000 印尼盾

  住所:Sequis Tower, 20th Floor, Unit 6 & 7, Jl. Jend. Sudirman Kav. 71, Jakarta
12190, Indonesia

  主要经营活动:镍矿开采,包括采矿和加工活动。

  股权结构:印尼国有矿业公司 PT Mineral Industri Indonesia (Persero)持股
34%,Vale Canada Ltd 持股 33.88%,Sumitomo Metal Mining 持股 11.48%,公众
股东持股 20.64%。

  PTVI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PTVI 为印尼证券交易所(IDX:INCO)上市公司,PTVI 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PTVI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双方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联合开发一个 HPAL 工厂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硫酸厂、选矿厂和尾矿储存设施),该项目将处理来自淡水河谷印尼公司一个矿区的部分红土镍矿,将其转化为符合市场标准规格的含镍和钴的混合氢氧化物沉淀产品(MHP),目标产能为每年 6.6 万吨镍含量的 MHP 产量,以及积极考虑开发一个正极和前驱体工厂(下游工厂)。各方的期望是,任何已承诺的承购都能够满足全球市场的要求。


  格林美将以“绿色、安全、智慧、科技、教育”的理念,建设世界一流的零碳与良好 ESG 标准的绿色镍资源园区,并积极发展前驱体、正极材料等镍资源下游产业链,满足全球新能源对绿色镍资源及其下游产品的需求。PTVI 将有权参与工业园区和下游设施。

  2、项目公司所有权及分配安排

  项目公司初步股权结构:GEM 及其合作伙伴合计占比 70%、PTVI 占比 30%。
GEM 将引入潜在的第三方合作伙伴以填补项目公司 70%的股份(根据双方商定的某些标准),其中,GEM 的持股比例不超过 25%。

  3、资本支出保证

  GEM 按照 6.6 万吨/年设计目标产能的 HPAL 工厂和配套设施,资本支出不
超过 14.2 亿美元。

  4、建设

  建设工程在约定开工日期(即获得环境影响评估和施工许可证的日期)后 16个月内完成机械竣工,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该日期后的 24 个月。任何对建设周期的延长需由项目公司股东协商一致,考虑到在 24 个月建设周期结束时的施工进展。

  5、政策

  项目公司应在与 PTVI 协商后制定和采用在所有重要方面与 PTVI 内部合规
政策或 GEM 政策(如果要求更高标准)相一致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反贿赂反腐败、道德规范、风险管理、人力资源、采购等。

  6、绿色能源

  双方将以零碳项目为目标。GEM 将开展的可行性研究评估适用的废物变能源解决方案等以实现这一目标。无论如何,GEM 将与 PTVI 协商,利用绿色能源或低碳排放能源作为 HPAL 项目的能源解决方案。

  7、最终协议

  双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关键条款和条件,努力确定最终合作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淡水河谷印尼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镍资源建设 HPAL 工厂,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全球范围的资源、技术及产业链等方面的优势,在印
尼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绿色镍资源以及下游材料产业链,进一步强化公司印尼的绿色镍资源开发布局,推动进军全球市场,捍卫公司在全球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签署合作协议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概述了双方合作的关键原则,这些原则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最终合作协议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后续若有最终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序号                名 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公司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1.    的《磷资源化工新能源材料产业链一体化  2022 年 1 月 11 日  正常履行中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签署的《容百科技-格林美战略合作协    2022 年 2 月 28 日  正常履行中

      议》

      公司与 ECOPRO BM Co.,Ltd.签署的《动

 3.    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中长期供应协议的谅  2022 年 3 月 29 日  正常履行中

      解备忘录(MOU)》

      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    签署的《新一代三元前驱体产品合作开发  2022 年 7 月 21 日  正常履行中

      协议书》

      公司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5.    《关于在工程机械电动化与电池回收利用  2022 年 7 月 25 日  正常履行中

      的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6.    《关于动力电池绿色循环利用的战略合作  2022 年 7 月 25 日  正常履行中
      框架协议》

      公司与韩国浦项市政府与韩国 ECOPRO        年 9 月 5 日    正常履行中
7.    株式会社签署的《推进项目谅解备忘录》  2022

      公司下属公司 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 与 PT.HENGJAYA              年 9 月 21 日  正常履行中
8.    MINERALINDO 签署的《红土镍矿资源  2022

      与选矿厂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

      公司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永青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温州市洞头区人

      民政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年 9 月 29 日  正常履行中
9.    员会签署的《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  2022

      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温州绿色循环

      经济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印度尼西亚 YAYASAN UPAYA

10.    INDONESIADAMAI 签署的《谅解备忘  2022 年 11 月 16 日  正常履行中
      录》

      公司下属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1.    与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的《设备设  2022 年 11 月 23 日  正常履行中
      计制造安装协议》

      公司与韩国 ECOPRO Co., Ltd.和 SK On        年 11 月 25 日  正常履行中
12.    Co., Ltd.共同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2022

      公司与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

13.    《关于建设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履行中
      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宁德

14.    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邦普  2023 年 2 月 28 日  正常履行中
      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关于构建

      电池闭环回收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公司与 ECOPRO MATERIALS Co., Ltd.、      年 3 月 25 日  正常履行中
15.    SK On Co., Ltd.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2023


      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韩国新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与新万金开发厅、全罗北道·群山

16.    市、韩国农渔村公社签署的《新建二次电  2023 年 3 月 25 日  正常履行中

      池前驱体制造工厂投资谅解备忘录

      (MOU)》

      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                    已履行完毕;已
      限公司与 CAHAYAJAYAINVESTMENT                      于 2023 年 7 月
      PTE.LTD.、伟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      年 月 12 日  20 日披露正式
17.    司签署的《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  2023  5

      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 万吨                    签署的投资合作
      镍/年)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