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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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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2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63,862,347.44元,加上报告期利润358,383,215.45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5,838,321.55元,减去本期已分配股利256,462,467.85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9,944,773.49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同时为积极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

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累计持有股份 19,219,800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5,135,586,557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 5,116,366,757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09,309,340.56 元(含税),占 2023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8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
司 2023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 120,970,584元,视同现金分红,同时 2023 年度公司预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409,309,340.56元(含税),因此合并计算后 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 530,279,924.56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6.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
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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