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2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
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的通知,获悉汇丰源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
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同时,汇丰源将其持有的已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事
项公告如下:
一、汇丰源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汇丰源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押用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日期 日 质权人 途
东及一致 (股) (%) (%) 售股 押
行动人
深圳市汇 2024 年 4 2025 年 4 国泰君安证
丰源投资 是 44,900,000 10.37 0.87 否 否 月 10 日 月 10 日 券股份有限 融资
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汇 2024 年 4 2025 年 4 中信证券股
丰源投资 是 30,000,000 6.93 0.58 否 否 月 11 日 月 11 日 份有限公司 融资
有限公司
合 计 74,900,000 17.30 1.46
注:上表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汇丰源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大股东及一 (股) (%) (%) 日期 日
致行动人
深圳市汇 2023 年 4 2024 年 4 国泰君安证
丰源投资 是 29,950,000 6.92 0.58 月 12 日 月 11 日 券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汇 2023 年 2024 年 4 国泰君安证
丰源投资 是 6,040,000 1.40 0.12 12 月 21 月 11 日 券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日 公司
深圳市汇 2024 年 2 2024 年 4 国泰君安证
丰源投资 是 8,500,000 1.96 0.17 月 5 日 月 11 日 券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汇 2023 年 4 2024 年 4 中信证券股
丰源投资 是 23,000,000 5.31 0.45 月 12 日 月 12 日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 2023 年 2024 年 4 中信证券股
丰源投资 是 3,250,000 0.75 0.06 12 月 21 月 12 日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深圳市汇 2024 年 2 2024 年 4 中信证券股
丰源投资 是 7,150,000 1.65 0.14 月 5 日 月 12 日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 计 77,890,000 18.00 1.52
注:上表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
计被质押的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公司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总股本 累计质押股 公司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比例 份(股) 数的比例 比例 冻结、标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记数量 (%) (%)
(股)
深圳市汇
丰源投资 432,840,263 8.43 74,900,000 17.30 1.46 0 0 0 0
有限公司
丰城市鑫
源兴新材 9,267,106 0.18 0 0 0 0 0 0 0
料有限公
司
许开华 6,805,380 0.13 0 0 0 0 0 5,104,035 75
王 敏 13,383,555 0.26 0 0 0 0 0 10,037,666 75
合计 462,296,304 9.00 74,900,000 16.20 1.46 0 0 15,141,701 3.91
注:上表中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汇丰源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质押率保持较为健
康水平,公司对未来长期发展充满信心。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行为不
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及
解除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3、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