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0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7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4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336,263,73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46 元/ 股。本 次发 行募 集资金 总额1,835,999,987.6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950,187.8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18]0007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 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93,406.87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50,551.17 -
补充流动资金(-) 36,843.85 -
合计 180,801.89
(2)2022 年半年度公司 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
合计 -
(3)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相关银
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28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634,793,18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24,909,962.8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6,512,911.01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20]0021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0,605.56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69,444.38 -
补充流动资金(-) 84,193.67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5,529.83
合计 239,773.44
(2)2022 年半年度公司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81.86 -
合计 381.86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 年 5
月 13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即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PT.QMB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3)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208,226.64 元。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4000022529200818126 9,185.95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2130000100000199951 50,708.59
有限公司
中行荆门高新区支行 570380386276 144,723.22
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 100000900844745 3,608.88
限公司 达分行
合计 208,226.6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 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