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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与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签署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格林美:关于与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签署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5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签署新能源汽车用
  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

              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备忘录,属于双方进一步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约定,受具体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将是未来全球的重要发展目标,政策对于新能源产业大力推进的预期将带动欧洲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2020 年 9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2030 年气候目标计划》,在碳排放考核趋严的背景下,欧洲各国频繁公布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政策涉及到消费补贴、基础设施建设、车企升级扶持、产业链投资与动力电池回收等各方面。在能源转型和碳排放约束方面,欧洲走在全球的前列。2022年 2 月 10 日,欧洲议会通过《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简称《欧盟电池新法》,《欧盟电池新法》要求:到 2030 年,电池生产中钴、镍、锂的再生材料使用量占比不得低于 12%、4%、4%;到 2035 年,钴、镍、锂的再生材料使用量占比
不得低于 20%、12%、10%。《欧盟电池新法》中的这些要求,将对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起新的挑战。

    为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满足欧盟新能源产业发展对材料制造本土化要求,满足欧盟电池新法的实施,近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和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经友好商谈,就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投资事项,依据合作互信和ESG价值投资的原则,签署了《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合作备忘录》,双方希望在匈牙利打造欧洲领先、世界标准的新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共益匈牙利政府、地方、居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1号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7楼706-708室。

    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就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投资事项,依据合作互信和ESG价值投资的原则,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希望在匈牙利打造欧洲领先、世界标准的新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2、沟通与磋商机制

    (1)双方建立不定期高层会晤和经常性磋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和发展。

    (2)双方建立日常联系机制,负责日常联系沟通,商议和承办合作的具体事宜。

    (3)双方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合作项目推进情况,反馈项目建设
中的有关问题。

    3、为准确履行本备忘录内容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中文、英文各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署后,双方各保存一份。解释上存在异议时,以英文版本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全球化业务发展的需要,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落实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政策,在国际资本市场树立中国标杆企业形象,让中国企业的绿色技术为全球绿色产业服务,为格拉斯哥气候协议目标实施和全球碳中和战略贡献中国绿色企业价值,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持公司海外镍矿项目生产运营、海外电池材料项目开发等,推动公司国际化布局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2022年3月28日,公司与韩国ECOPRO CO., LTD.下属公司ECOPRO BM CO.,
LTD.(以下简称“ECOPRO BM”)就2023-2026年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材料的中长期供应签署了《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中长期供应协议的谅解备忘录(MOU)》(以下简称“本备忘录”),按照本备忘录,公司于2023-2026年向ECOPRO BM供应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材料(NCA&NCM)的总量扩大为70万吨,并约定公司2024年开始在欧洲本土生产三元前驱体并向ECOPRO BM展开三元前驱体的供应。

    本次与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签署合作备忘录,将良好配合公司GDR的发行,并满足下游客户ECOPRO BM对欧洲本土化供应三元前驱体材料的要求。公司将在匈牙利进行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投资,在匈牙利打造欧洲领先、世界标准的新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将实现三元前驱体材料在欧洲的本土化制造,良好的适应欧洲新能源发展对材料产业本土化的需要,满足公司下游ECOPRO、优美科等国际客户欧洲市场的供应需要,有力保障公司三元前驱体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夯实公司三元前驱体的全球市场核心地位,促进公司成为世界新能源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同时,本项目将为欧洲新能源的发展提供动力电池回收服务满足欧盟《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实施,促进欧洲新能源产业碳减排战略。本项目落地欧洲匈牙利,将在欧洲构建“动力电池
回收—材料再制造—动力电池梯级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不断提升公司在全球的新能源行业全产业链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进入世界循环经济的领袖级企业平台,让中国循环经济水平走向世界,为中国构建循环型社会和绿色低碳产业模式做出积极贡献,成为中国循环型社会发展和中国绿色发展理念的杰出实践代表。

    匈牙利地处欧洲中部,位于东西方交汇处,也是第一个同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的欧洲国家。匈牙利目前已形成了汽车、电子、可再生能源等支柱产业,奠定了其在欧洲的生产基地和物流集散中心地位。2020年1月,匈牙利在欧盟法规框架内通过了《国家能源战略》和《国家能源气候计划》,旨在实现能源生产脱碳,在2050年达到碳中和。近年来,三星SDI、SKI已经在匈牙利建设了三元动力电池工厂,亿纬锂能(EVE)、恩捷等中国新能源产业链企业发布在匈牙利投资的公告。世界领先的高镍三元材料制造商ECOPRO正在布局在匈牙利建设高镍三元材料工厂,匈牙利正以全球新能源汽车大发展的新契机打造“欧洲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制造基地”。

    格林美基于绿色生态制造的理想而设立,并在国内率先提出“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的绿色低碳产业理念,积极倡导通过资源回收利用的商业模式来“消除污染、再造资源”,推进循环型社会的发展。格林美在中国十一省市建成十六个废物循环园区,布局全球绿色产业版图,回收处理废旧动力电池、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与镍钴锂钨战略资源,制造新能源材料高技术绿色产品。

    本备忘录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合作的逐步实施和深度开展,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受具体实施进度、项目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公司与韩国浦项市政府、ECOPRO共同签署的《新能源汽车电池梯次利用及
循环再生项目推进的谅解备忘录》;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动力电池高镍前驱体材料NCM8系、9系供应备忘录(MOU)》;公司下属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韩国ECOPRO公司签署的《动力电池高镍前驱体材料投资协定相关谅解备忘录(MOU)》;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ECOPRO&GEM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NCA&NCM)2021-2023年供应备忘录(MOU)》;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三水邦普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签署的《三元前驱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合作备忘录》;公司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绿色处理产业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三元前驱体与四氧化三钴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磷资源化工新能源材料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容百科技-格林美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协议均正在履行。

    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PT. 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Park签署的《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之备忘录》已履行完毕。

    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ECOPRO BM & GEM动力电池用高镍
前驱体(NCA&NCM)2024-2026年供应备忘录(MOU)》已终止,后续执行《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中长期供应协议的谅解备忘录(MOU)》约定内容。

    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穆猛刚先生和副总经理蒋淼先生、娄会友先生、焦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0,500股,累计增持金额509.314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


    七、备查文件

    经双方签署的《关于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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