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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子公司签署中标杨树港污水处理厂PPP(ROT)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0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10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中标杨树港污水处理厂PPP(ROT)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荆门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ROT)(改造-运营-移交)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运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或“乙方”)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中标杨树港污水处理厂PPP(ROT)项目。荆门格林美与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统称为“甲方”),于2016年10月18日就上述项目签署了《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包三——杨树港污水处理厂PPP(ROT)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标的为荆门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PPP改造-运营-移交(ROT)项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中标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中标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名称: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杨剑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
    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50号
    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原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实施。
    (2)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佐鹏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3月9日
    注册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雨霖路6号
    经营范围:城乡建设投资及资产经营(涉及金融、信托投资项目的按专项规定执行),市政府委托的土地储备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及市政工程、水利设施工程、城镇基础设施施工(以上持有效资质证经营),公用事业、基础产业的建设、运营,产业、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
    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与公司以及荆门格林美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5年度,公司未与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3、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特许经营权
    (1)特许经营权
    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荆门市政府授权,将杨树港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授权给乙方,乙方在本项目的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专门负责杨树港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二期扩建以及整个项目的运营,依据《附件一 污水处理服务合同》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届满时,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向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无偿移交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全部项目设施。
    (2)特许经营权转让日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自正式移交日转让给乙方。
    (3)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特许经营权价款总计为人民币陆仟壹佰伍拾贰万元(RMB:61,520,000.00)。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前十个工作日内,向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提交一份认可的中国境内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开出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00)的支付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款的保证。支付保函在乙方全部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本合同生效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荆门市财政局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款的30%,即壹仟捌佰肆拾伍万陆仟元(RMB:18,456,000.00),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乙方应向荆门市财政局付清全部特许经营权价款,并由荆门市财政局向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支付全部特许经营权价款。
    2、项目建设
   (1)一期改造
   2005年12月由省发改委批复立项(鄂发改投资[2005]1097号)建设的荆门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一期处理能力5万吨/日,于2009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6月投入试运营。
   目前,杨树港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指标执行一级B标准,乙方需对本厂现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使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乙方应结合该厂进水水质(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混合进入)的实际情况,在提标改造过程中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调整优化,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升该厂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改造投资上限价为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00)。乙方承担改造工程的所有投资。
   (2)二期扩建
   目前,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根据荆门市南片区的规划,远期规模为10万吨/日,二期扩建指从目前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扩建至10万吨/日。
   3、项目运营
   项目移交日次日为运营开始日。乙方应在草签合同后,立即派驻相应技术团队进场。运营期间,乙方应按照《附件一 污水处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提标改造竣工日前,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0.648元/吨,污水处理超进单价为0.3564元/吨。提标改造竣工日后,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0.8元/吨,污水处理超进单价为0.44元/吨。
   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和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4、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或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时,若本合同规定有相应的违约金则按违约金的规定执行;若未规定有违约金或规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另一方的损失,则另一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直接的损失、损害及由此引起的责任和开支均应当由该等违约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5、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和履约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提前终止,共30(含建设期1年)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竹皮河是荆门城区唯一的自然河流,属汉江支流,随着荆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竹皮河流域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加,水体自净能力持续削弱,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流域污染问题严重,竹皮河流域综合治理正全线推进,杨树港污水处理厂PPP(ROT)项目是其中之一。
    污水处理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必要的环境需求,本次合作实施PPP模式,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小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政企合作推动开展水污染治理,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目前,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按照5万吨/日来计算,未来对该厂进行提标改造并扩建,旨在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30年,标志着公司在水处理领域的重大突破,将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空间和利润点。
    本次荆门格林美中标杨树港污水处理厂PPP(ROT)项目,以PPP模式积极参与荆门生态城市治理工程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污泥处理与水体治理等生态治理工程,有利于公司构建污水治理全产业链,推广生态修复治理业务示范模式与盈利模式,提升了公司在废物处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1、该项目改造建设进度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因素。
    2、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后期运营受各方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包三——杨树港污水处理厂PPP(ROT)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