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2-063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2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吴克金持
有的河 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45%股权的议案》。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