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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积成电子: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14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合计代表 21 名股东),代表
股份 151,564,4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613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668%(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合计代表 12 名股东),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0,518,06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409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59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1,046,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4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
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0,422,536 股, 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944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51%。

    五、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1,097,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8%;
反对 464,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8%;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1,097,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8%;
反对 420,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7%;弃权 46,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1,097,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8%;

反对 464,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8%;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1,097,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8%;
反对 420,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7%;弃权 46,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086,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5%;
反对 475,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0%;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44,3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2%;反对 475,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5%;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068,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6%;
反对 493,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9%;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6,3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91%;反对 493,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37%;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097,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8%;

反对 420,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7%;弃权 46,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55,3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44%;反对 420,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4%;弃权 4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2%。

  8、审议通过《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1,097,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8%;
反对 420,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7%;弃权 46,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086,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5%;
反对 475,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0%;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086,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5%;
反对 475,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0%;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44,3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2%;反对 475,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5%;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1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093,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1%;

反对 468,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4%;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51,3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12%;反对 468,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5%;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097,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8%;
反对 420,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7%;弃权 46,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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