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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9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53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3%)的王浩先生和持有本公司股份5,75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6%)的孙合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8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积成电子”)于2018年11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王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合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8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王浩、孙合友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孙合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等。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王浩                    1,300,000                    0.33%

        孙合友                    5,551,400                    1.41%

          合计                    6,851,400                    1.74%

    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5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发生股份变动的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追加锁定承诺

    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于2013年1月出具追加锁定承诺函,承诺对其首次公
定期为2013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1日。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高管锁定承诺

    王浩先生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合友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不减持承诺

    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和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件精神,于2015年7月10日承诺,自该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5年7月16日王浩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后承诺,自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5年7月23日孙合友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后承诺,自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5、减持承诺

    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等八位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八人共同承诺:自2016年12月23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2017年3月17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6、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
电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积成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积成电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7、一致行动承诺

    2015年3月20日公司股东杨志强、王浩、严中华、王良、冯东、孙合友、张志伟、耿生民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3月15日,上述8名股东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续签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续签协议》主要内容一致,孙合友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之一,承诺:协议各方严格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并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孙合友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四、备查文件

    1、王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孙合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