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科技重大专项预算书及合同书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
施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
重大专项2013年立项课题的批复>的通知》(数控专项办函【2013】050号)。 数
控机床专项2013年度立项课题经“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
领导小组审议,已正式批复组织实施。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发布的2013-021
号“关于收到科技重大专项批复的通知”。
作为项目的责任单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与项目合作各方共同制定了国家科
技重大专项预算书、任务合同书。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对该项目预算书和合同书的
批复,根据国家批复2013年至2016年公司及项目合作各方将获得中央财政经费支
持总计3881.13万元;其中2013年至2016年公司应获得的中央财政支持总计1144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国家拨付给公司及项目合作各方的2013年项目专项资
金1752万元,公司将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预算书、任务合同书要求向项目合作
各方拨付专项款,其中公司在2013年实际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14.35万元。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3年获得的专项资金314.35万元将根据项目进
度确定为递延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