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2-02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2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2日在公司住所地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现场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科
院长春光机所等单位共同申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鹏、金宏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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