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6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年5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2%,最高成交价为2.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0,8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4.3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回购过程中,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2,861,806股的25%,即3,215,451股,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前述规定。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