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02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乙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天津与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力轮胎,丙方)及广州越秀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甲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 越秀租赁向本
公司购买成型机设备并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给万力轮胎, 合同总价为 10,520 万
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为: 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2016 年 11 月。 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收到该合同正式文本。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 交易对方、丙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淼
注册资本: 9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Z-其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轮胎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批
发、零售;工程技术、科技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节能、机械、环保技术
咨询及交流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册地: 长丰县岗集镇
万力轮胎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万力轮胎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万力轮胎是国内从事轮胎生产的专业化公司,在国内外轮胎市场具有一定
的品牌信誉和知名度,近几年财务状况良好, 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二) 交易对方、甲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恕慧
注册资本: 32亿港币
主营业务: 租赁业
注册地: 广州市南沙区
越秀租赁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越秀租赁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越秀租赁是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投资设立的
融资租赁公司。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总价格: 10,520万元人民币。
2.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款;
发货、 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货款;
预留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
3. 合同签署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4.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合同生效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6.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6年11月。
7. 违约责任条款:
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向丙方交付设备的,甲方
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不能按时向丙方交付设备等相关情况
的,应由乙方向甲方、丙方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丙方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或退货的,应由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经过上市前和上市后的多年开发与积累,从资金、人员、技术、
产能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本合同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14年)营业总收入的30%。
本合同采用分批交货的方式,交货期集中在2016年,将对本公司2016年利润产生
积极影响。
3. 合同不影响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买
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