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61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05 号)核准,科华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8.1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5,799.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564.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235.69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 350ZA0033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4,598.35 万元(含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61,075.54 万元,置换日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21,201.1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82,321.63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0 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
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