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48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2022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控股股东提名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周伟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国清先生、陈朝阳先生、阳建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同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提
请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成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福建平和人,EMBA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优秀专家,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第二届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首届中国电源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漳州科龙电子仪器厂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2010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06%的股份,持股总数为78,723,124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60.56%的股份,并担任董事长职务;陈成辉先生和董事候选人陈皓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陈成辉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陈四雄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福建漳州人,EMBA硕士学位,教授级电气工程师,1992年入职公司,是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工作者、漳州市劳动模范、漳州市优秀人才。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民建福建省委委员、民建漳州市委常委、中国电源学会信息系统供电技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漳州电子协会副理事长。公司历任职务: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研发工程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裁职务;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兼任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科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陈四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471,7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86%的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除上述情况外,陈四雄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陈皓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福建漳州人,漳州市人大代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美国东北大学研究生毕业。2014年4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云集团副总裁。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云集团执行总裁;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智慧能源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董事等。
陈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10,000股;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与陈皓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陈皓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周伟松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福建龙海人,硕士,中共党员,副研究员,清华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生导师,曾在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攻读学士及硕士学位。历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功率电子技术研究室主任、清华大学电力电子厂厂长、北京卅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清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周伟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07,100股,与其他董事
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国清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江西崇仁人,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财政部政府会计咨询专家、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咨询专家、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思客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国清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陈朝阳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福建福清人,工学硕士,集美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阳建勋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生,湖南衡南人,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共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阳建勋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