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66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林仪女士,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陈四雄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45,08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7%)、不超过347,12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截至2021年9月27日林仪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减持了股份1,0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并于2021年10月12日提前结束了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28日及2021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3)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截止本公告日,陈四雄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现将陈四雄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陈四雄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其在上述减持区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陈四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