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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19-04-27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云、肖虹、游荣义向董事会提交了《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436,927,692.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763,418.84元,基本每股收益0.27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
7,542,152,558.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300,474,420.04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审字(2019)第350ZA0025号审计报告确认。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若以截至2019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271,510,230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71,510,23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间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8.91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于2019年4月26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该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19年公司(包括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整(最终以公司实际使用的额度为准,公司财务部对具体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把控),同时公司可允许转授权给下属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贸易融资、商票保贴、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等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在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十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晟”)及厦门科华恒盛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电力”)承接数据中心建设及运维、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及运维等日常经营业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为华睿晟提供不超过8个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为恒盛电力提供不超过2个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金额累积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本议案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存在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18年度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6,603.5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