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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6-03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75万份,占公司2016年4月27日总股本比例为0.08%;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万股,占公司2016年4月27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4%。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公司获授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汤珊女士本次可行权的期
权数量为2.5万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万股,行权/解锁后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持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并根据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的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8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6、公司已于2015年7月21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回购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锁的7万份股票期权及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公司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11月2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为22,429.55万股。
    8、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6.62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三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锁的5.1万份股票期权及6.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即2015年4月24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等待期/锁定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解锁所获总量的50%。
截至2016年4月24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待期/锁定期已届满。
    (二)满足行权/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锁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件。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锁条件。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相比2013年,201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015年营业  131,582,674.18元,相比2013年增长率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为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3.22%;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69,728,074.19 元,相比2013年增长
                                         率为 64.73%,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4、等待/锁定期内,2015年度归属于上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为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  145,929,713.1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  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131,582,674.18元,均不低于授予日前
                                         2012年至2014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11,866,798.73元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9,748,693.07元的较高值。
5、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75万份,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9万股。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整体情况
                 获授的限 第一期可  剩余未解 获授的股  第一期可  剩余未解
                 制性股票 行权/解锁 锁限制性 票期权份  行权/解锁 锁股票期
姓名    职位    股数(万 限制性股  股票(万 数(万份)  股票期权  权(万份)
                 股)      票(万股) 股)                 (万份)
       董事、副
       总裁、董
汤珊   事会秘      3        1.5        1.5        5         2.5        2.5
       书、财务
         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     15        7.5        7.5       30.5      15.25      15.25
员共27人
     合计           18         9         9        35.5      17.75      17.75
   注:①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②高龙海、戴培刚因2016年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未统计在“本期可行权/解锁数量”内,以上两人合计3.7万份股票期权及3.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注销及回购注销。
       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