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2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 年 7 月开
始从事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5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万锞,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 12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陈良,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 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
过 8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1 林万锞 2022 年 3 月 10 日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措施 员会上海专员办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2 林万锞 2022 年 4 月 15 日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
措施 员会广东监管局 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
大华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一致认可大华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的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