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9 月 2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网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异议。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份股票期权。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00 万份,占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99%。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43 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研发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行权价格:5.73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5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35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75 亿元。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 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 (C)、(D)、(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若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则上一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如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8、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研发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 1,500.00 100.00% 1.99%
骨干人员(243 人)
合计 1,500.00 100.00% 1.9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9、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 求。
10、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
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
作为定价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进行
测算,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1500 万份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
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522.01 2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