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3 万股,为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授予价格为 4.32 元/股,本次回购价格为
4.32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 4 人。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或专业报告。
2、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期的确定及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的确定及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方银亮、苏娜等共计 17 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6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建辉、张锐、尚立库、张炜共计 4 人因第一个解锁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所对应的 40%限制性股票共计 22 万股不符合解锁条件予以回购注销;对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方银亮共计 1 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6、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惠党辉、张红辉、陈希磊、梁剑龙、徐玉环、张诗银、谭小琴、薛峰、邓巍、熊怀新共计 10 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8.5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对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贾兴虎、张卫星、徐喜红、王永辉、王康共计 5 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7、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或业绩不达标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小虎、魏康、肖文华、于强、李华、冯国栋、张炜、尚立库、张锐、徐致雄共计 10 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7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及公司董事会认定深圳市英威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激励对象不再符合公司《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姚建国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4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对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刘冰、汤守利、徐丽萍共计 3 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6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8、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对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冯国栋、郑亚明、王凯、柏汉柱、刘全丹、黄志雨、顾鲲鹏、莫尧、罗小梅、刘新武、刘红杰、徐昭、樊自军、李肇帆、段利洋、徐芙蓉、谢川、周冬云、姜碧光共计19 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7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对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王熙乾、周益东、赵晨、余少波、高上伟、郭丹、翁建伟、张星、胡剑雄共计 9 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1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9、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或业绩不达标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高虎、李华旭、杨海平、徐垚、彭乔、奚素平、张炜共计 7 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35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及公司董事会认定西安英威腾电机有限公司所有激励对象不再符合公司《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尚立库、张锐、徐致雄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对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徐垚共计1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万股
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现将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郭金辉、牛朋、左涛、陈典军共计 4 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3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 142,560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其他相关说明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说明
内容 说明
回购并注销股票种类 限制性股票
回购并注销股票的数量(股) 33,000
限制性股票总额(股) 583,500
占所涉及标的的比例(%) 5.6555%
股份总额(股) 753,498,210
占总股本比例(%) 0.0044%
备注:①股份 总额、限制性股票总 额均取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结构表。②本次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额统计在限制
性股票总额内。③限制性股票总额为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145,616,140 19.33% 33,000 145,583,140 19.32%
股权激励股 583,500 0.08% 33,000 550,500 0.07%
高管锁定股 145,032,640 19.25% 0 145,032,640 19.25%
二、无限售流通股 607,882,070 80.67% 0 607,882,070 80.68%
三、总股本 753,498,210 100.00% 33,000 753,465,210 100.00%
注:回购注销 前的股份数量均取自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