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或“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的相关事宜。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行政许可予以受理。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658号),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并于2018年12月12日按照反馈意见要求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鉴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可转债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公司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调整需要,经与保荐机构沟通,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
三、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具体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调整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