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为维护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苏州罗普斯金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中亿丰罗普斯金铝
第四条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Suzhou 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ZYF Lopsking
Lopsking Aluminum Co., Ltd. Aluminum Co., Ltd.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转让。就控股股东而言,自公司股票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内不得转让。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第二十八条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
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公司股份。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得超过 50%。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第一百一十九条 2 人。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人。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理财、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 在本章程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
第一百二十三条 的决策权限如下: 内行使职权,超过董事会职权的,应当报
股东大会批准。
(一)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 20%以下的 (一)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包括但不限
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 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
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 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出租资产、
等,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
(二)累计金额在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 移、签订许可协议以及证券证券交易所认
合并会计报告净资产值 50%以下的资 定的其他交易。其中,购买、出售的资产
产抵押、质押事项; 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三)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
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包含在内),且达到如下标准的,须及时披
(四)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露或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 50%以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
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60%以下的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五)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议通过之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 额超过 1,000 万元;
财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六)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过 100 万元;
议通过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前款第(一)——(四)项规定属于董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若法律、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 超过 100 万元。
定执行。 低于上述标准的交易事项,由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时,应当取得公司 审批。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经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
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