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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罗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ST罗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 罗普                公告编号:2020-03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4,863,471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70.6050%。其中: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 罗普                公告编号:2020-031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52,39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133%。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471,47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17%。

    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17,4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10%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明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086,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2%;反对 752,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0%;弃权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88%。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086,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2%;反对 752,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0%;弃权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88%。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35,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9%;反对 203,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88%。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 罗普                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同意 353,086,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2%;反对 752,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0%;弃权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40,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864%;反对 752,1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139%;弃权 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997%。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086,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2%;反对 203,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1,57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35%。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35,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39%;反对 203,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1920%;反对 203,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3%;弃权 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997%。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14,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80%;反对 224,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2%;弃权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168,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3233%;反对 224,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70%;弃权 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997%。
  8、未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 罗普                公告编号:2020-031

  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钱芳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 328,988,160 股,钱芳女士持有表决权 23,403,84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94,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28.0927%;反对 752,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41%;弃权 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40,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864%;反对 752,1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139%;弃权 1,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997%。
  本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顾峰与林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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