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32 股票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 至2020年5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9,599,424股,占公司总股本 916,212,166股的31.608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419,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4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53,463,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6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6,135,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9,250,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34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9,246,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35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9,246,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35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9,250,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34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246,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35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7,06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4%;反对352,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246,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35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7,06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4%;反对352,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仙居仙曜贸易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235,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36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246,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35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7,06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4%;反对352,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5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2%;反对590,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4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镕澺女士、闫聪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