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
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易增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和易增辉出具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方银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增辉)》。南方银谷和易
增辉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双
方决定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南方银谷和易增辉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
议》,约定双方自 2020 年 9 月 14 日起在就公司事项行使公司股东权
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并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南方银谷和易增辉(以下简称“双方”)于 2021年 7 月 23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致行动人协议》即告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2)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就《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解除事项,双方互不负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亦不得主张另一方承担任何因履行或不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项下义务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和解除。若需变更和解除协议,需采用书面方式。
(4)若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项下发生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经过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其他方后,可随时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按该仲裁委员会其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
有约束力。仲裁期间,除提交裁决事项外,双方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安徽皖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方银谷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增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894,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7%。
2021 年 6 月 19 日至 7 月 23 日,南方银谷通过竞价交易减持
6,715,72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3%。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方银谷持有公司股份 48,835,0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6%;易增辉持有公司股份 14,343,9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8%。易增辉所持股份数未发生增减变动,仅是一致行动关系不再存续,成为持股 5%以下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种类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南方银谷 人民币普通股 55,550,797 13.49%
易增辉 人民币普通股 14,343,958 3.48%
合计 69,894,755 16.97%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种类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南方银谷 人民币普通股 48,835,077 11.86%
易增辉 人民币普通股 14,343,958 3.48%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7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方银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增辉)》。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南方银谷、易增辉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南方银谷和易增辉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
2、南方银谷签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方银谷)》;
3、易增辉签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增辉)》。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