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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皖通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皖
通科技,证券代码:002331)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6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沟通、问询等方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管理层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数科社”、“博望财经”等自媒体发布的报道中涉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
相关消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
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经核实,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      交易期间      交易股数    增持股

                            方向                      (股)      份比例

 西藏景源企业  集中竞价  买入  2021 年 4 月 30 日  1,409,160    0.3420%

 管理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买入  2021 年 5 月 6 日  3,522,800    0.8549%

                    合计                        4,931,960    1.1969%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收到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邮件
形式发送的《民事起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民事起诉状>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2)。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
法院出具的《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4、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
法院出具的《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5、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收到甄峰以邮件形式发送的《民事
起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6、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和 2021 年5 月 25 日分别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和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和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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