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31 深市 皖通科技


首页 公告 皖通科技: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3/06)

皖通科技: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3/06)

公告日期:2021-03-06

皖通科技: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3/06)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
皖 01 民初 2791 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皖 01 民初 2791 号),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1)皖 01 民初 2791 号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解除保

全措施申请书》,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皖 01 民初 2791
号之二),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裁定情况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已裁定准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时申请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易增辉持有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份
14,343,958 股的冻结。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皖 01
民初 2791 号之二)。

    2、《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