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13 日刊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6)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西藏
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出的《关于增加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及股东梁山、王亚东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联合发出的《关
于提请增加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 1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被否决;
4、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臻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 243 人,代表股份217,44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691%。
其中,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56,593,019 股)、安徽安华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股份 19,554,500股),既出席了现场会议,又参加了网络投票,且网络投票时间在先,根据投票规则,以其网络投票意见为准。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90,792,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33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0 人,代表股份202,802,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151%。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4,668,1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15%;反对 7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540%;弃权 5,685,1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45%。
2、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4,625,0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117%;反对 82,52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14%;弃权 2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0%。
3、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4,628,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9132%;反对 82,545,5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612%;弃权 27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
4、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4,615,4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073%;反对 82,517,5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483%;弃权 3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4%。
5、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45,7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52%;反对 82,628,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992%;弃权 27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8,71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981%;反对 6,480,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23%;弃权 27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6%。
6、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4,627,5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128%;反对 82,562,5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690%;弃权 25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8,797,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38%;反对 6,415,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57%;弃权 25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6%。
7、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134,590,8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959%;反对 82,542,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96%;弃权 3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8,760,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508%;反对 6,394,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17%;弃权 3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5%。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08,2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8580%;反对 77,207,4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063%;弃权 5,731,3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8,677,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542%;反对 1,059,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1%;弃权 5,731,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57%。
9、审议未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73,4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91%;反对 77,216,2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111%;弃权 5,653,1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8,743,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350%;反对 1,068,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5%;弃权 5,653,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45%。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叶玲珍回避了表决,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200 股,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未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396,2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065%;反对 77,348,5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712%;弃权 5,702,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23%。
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35,0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03%;反对 77,185,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963%;弃权 5,726,2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34%。
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明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662,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288%;反对 82,608,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903%;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78,832,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45%;反对 6,461,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97%;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128,7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834%;反对 82,686,9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263%;弃权 6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8,298,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02%;反对6,539,424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6512% ; 弃 权6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阿晓佳、陆碧晶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